8月22日(农历七月二十二)是传统的民俗节日“财神节”,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执行《高密市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致高密市城区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我市制定了《高密市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并于年10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现将《高密市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介绍如下: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高密市密水大街以北,百脉湖大街以南,古城路以东(沿古城路向北至振兴街,沿振兴街向东至昌安大道,沿昌安大道向北至百脉湖大街),月潭路以西内侧城区,为限制燃放区域。二、限制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下列时间和情形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规定的禁止区域或者场所除外:(1)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依法取得烟火燃放许可的重大节庆活动。除前款规定外,其他时间和情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一)国家机关办公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电台、电视台、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六)公园、山林、公共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航空器、公共绿地、地下管网投射、抛掷;
(二)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投射、抛掷、悬挂燃放;
(三)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行为。
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六、奖励举报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举报。希望广大居民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高密市烟花爆竹限放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九年八月限放区域图虽然节日燃放鞭炮是传统习俗
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您知道多少?
1
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2
噪声污染燃放鞭炮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节日集中燃放时段,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
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3
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不小心,也许您手中的这串鞭炮或烟花,就是一场悲剧的开始!
4
浪费资源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5
城市垃圾节日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不仅让他们为清理鞭炮碎屑劳心劳力,还致使他们难以在家中过一个安稳年。
烟花燃放需文明安全行动靠大家高密公安提醒大家记得遵守燃放要求哦若是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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