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亚东县公安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文件要求,始终打击私藏枪支单位、收缴各类枪爆物品,扎实推进“打击政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工作重点。年5月19日,亚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使用爆炸性物质案。
年5月19日,我局得到可靠线索:“有人私藏爆炸物品,并且可能存在捕猎行为”。根据线索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天抓获拉某(男,藏族,西藏亚东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旦某(男,藏族,西藏亚东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2名嫌疑人,并从拉某牧区住处搜到.6克粉状乳化炸药、1枚铜质雷管。经调查得知,年5月11日,旦某、拉某两人发现自家牛犊被野兽捕杀,后拿出了私藏的炸药、雷管炸响想吓跑捕杀牛犊的野兽。
根据违法嫌疑人的供述及当场查获的物证等证据证实,旦某、拉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治安大队对旦某、拉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并收缴了.6克炸药、1枚雷管。
经过此次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剔除了非法储存、使用危爆物品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县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奠定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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