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掐指一算
中秋佳节又来啦
小伙伴们是准备与家人一起吃月饼赏月
或者是一起去出行游玩
但有一件事
是一定不能干的
逢年过节
人们习惯通过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庆祝节日的到来
但是同时
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
还有震耳欲聋的噪声
漫天熏眼呛鼻的烟雾
以及各类安全隐患
大家是否曾经
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凌晨三四点
突然被噼里啪啦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震醒
一些商贩为了利益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
更是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年9月19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除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时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违反者将会受到元至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没错,不仅中秋节
国庆节、重阳节也严禁
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
呼吁广大市民
孔明灯也不要放哦!
如果造成社会危害,小心被抓!
小小一个孔明灯,飞起来是希望,掉下来却有可能成为灾难。为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燃放孔明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高可能会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玉林市城区设置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二环路与玉石公路、玉博大道之间的区域;2.二环东路、文体路、教育东路、人民东路之间的区域;
3.二环东路、人民东路与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横六路之间的区域。
10类场所、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输油管道场站、阀室、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米范围内;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公园;军事设施保护区;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燃放鞭炮,有这些危害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危害二: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在集中燃放时段,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
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危害三: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不小心,也许您手中的这串鞭炮或烟花,就是一场悲剧的开始!
危害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危害五:城市垃圾每到节假日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都会堆积成大量的令人厌烦的城市垃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健康卫生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烟花爆竹禁燃这些知识点
你get了吗?
同时,大伙如果发现
非法生产、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呼吸共责任
为了绿色家园
为了家人的安全
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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