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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会昌可否燃放烟花爆竹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蓝色字体“会昌老家群”再点击“   2、噪声污染。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3、是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   4、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还有人们燃放的烟花爆竹碎屑,给环卫工人增添了严重负担。

让我们重新复习下

会昌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硏究,现就县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

年12月31零时起

二、禁止燃放范围

(一)包括现状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拓展的城市建设用地,东至鹰汕铁路、西至岚山公园、南至江西会昌台商创业基地、北至绵江南岸。(详见附图)

(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地点。

三、禁止燃放举措

(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城管、环保、安监、市场和质量监管等部门责令停止其违规燃放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部门执法、妨害公务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违反本通告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监护责任。

(二)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员干部应带头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体市民均有权利劝阻、制止或举报违规燃放的行为。

(四)举报电话为(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五)本通告自年12月31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会昌县人民政府

年12月26日

来源:会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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