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放鞭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
过年过节
大家都喜欢用鞭炮来庆祝
但同时
噼里啪啦热闹的同时
也带来震耳欲聋的噪声
和熏眼呛鼻的烟雾
烟花虽美,但繁华易冷
烟花爆竹
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容易污染空气和危害健康
容易产生垃圾和浪费资源
眼瞅着春节就要到了
今年过年可以放烟花吗?
答:不可以!
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实在太大了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危害二: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危害三: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不小心,也许您手中的这串鞭炮或烟花,就是一场悲剧的开始!
危害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危害五:城市垃圾每到春节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不仅让他们为清理鞭炮碎屑劳心劳力,还致使他们难以在家中过一个安稳年。
公告来了!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年7月25日发布实施的《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济宁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济宁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
(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从事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燃放烟花爆竹提供相关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年1月迎接新春
不一定非要爆竹烟花
一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就是最好的迎春纳福
END
长按/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