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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火

电气防火

第一章变配电装置的火灾及预防

电是能源的形式之一,它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也是决定其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用电大幅度增加,与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更加密不可分。同时,电作为一种潜在的点火源,也悄悄进入了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走进千家万户。电气火灾作为一种灾害,在城乡经济日益繁荣的形势下,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电气火灾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有时极为惨重,教训也是深刻的。因此,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是消防工作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内容,对减少火灾损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气防火对于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生产率,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变压器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把交流电能转变为不同电压、电流等参数的另一种电能的设备。它内部的绝缘衬垫和支架,大多采用纸、棉纱、布、木材等有机可燃物质,并有大量的绝缘油,如千瓦的变压器大约用木材0.立方米,纸料40公斤,绝缘油1吨。因此,它的火灾危险性在于易燃烧,变压器内部一旦发生严重过载、短路,可燃的绝缘材料和绝缘油就会受高温或电弧作用,分解燃烧,并产生大量气体,使变压器内部的压力急剧增加,造成外壳爆裂,大量喷油,燃烧的油流又进一步扩大了火灾危害,并造成大面积停电,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运行中的变压器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绝缘损坏

1.线圈绝缘老化

当变压器长期过载,会引起线圈发热,使绝缘逐渐老化,造成匝间短路、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引起变压器燃烧爆炸。因此,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的测试,运行过程中不允许过载。

2.油质不佳,油量过少

变压器绝缘油在储存、运输或运行维护中不慎而使水分、杂质或其他油污等混入油中后,会使绝缘强度大幅度降低。当其绝缘强度降低到一定值时就会发生短路。因此放置时间较长的绝缘油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化验,如水分、杂质、粘度、击穿强度、介质损失角、介电常数等项。运行中,也应定期化验油质。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铁芯绝缘老化损坏

硅钢片之间绝缘老化,或者夹紧铁芯的螺栓套管损坏,使铁芯产生很大的涡流,引起发热而使温度升高,也将加速绝缘的老化。

变压器铁芯应定期测试其绝缘强度(测试方法和要求与线圈相同),发现绝缘强度低于标准时,要及时更换螺栓套管或对铁芯进行绝缘处理。

4.检修不慎,破坏绝缘

在吊芯检修时,常常由于不慎将线圈的绝缘和瓷套管损坏。瓷套管损坏后,如继续运行,轻则闪络,重则短路。因此,检修时应特别谨慎,不要损坏绝缘。检修结束之后,应有专人清点工具(以防遗漏在油箱中造成事故),检查各部件、测试绝缘等,确认完整无损,安全可靠才能投入运行。此外在检修时更要注意引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由于距离不够而在运行中发生闪络,造成事故。

(二)导线接触不良

线圈内部的接头、线圈之间的连接点和引至高、低压瓷套管的接点及分接开关上各接点,如接触不良会产生局部过热,破坏线圈绝缘,发生短路或断路。此时所产生高温的电弧,同样会使绝缘油迅速分解,产生大量气体,使压力骤增,破坏力极大,后果也十分严重。

导线接触不良有以下原因:

1.螺栓松动。2.焊接不牢。3.分接开关接点损坏。

针对上述原因,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变压器停运检修时,应加以检查,对接触不良的螺栓都必须紧固。对不能停运的变压器,必须进行外部接点检查。

2.检修时在焊接前必须将焊接面清洗干净,焊接后认真检查焊点质量,以防运行时焊点脱落引起事故。

3.应将开关转换到位,逐个紧固螺栓,确信一切正确无误时,才允许投入运行。

(三)负载短路

当变压器负载发生短路时,变压器将承受相当大的短路电流,如保护系统失灵或整定值过大,就有可能烧毁变压器,这样的事故在供电系统中并不罕见。

为此变压器必须安装短路保护。中、小型变压器(特别是农村用变压器),一般在高压侧设跌落式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内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用低压熔断器保护,熔体也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此外,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根据变压器运行情况、容量大小、电压等级还应有气体保护、差动保护、方向保护、温度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等设施。

(四)接地不良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二次侧(/伏)中性点都要接地。当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上就会出现电流。如这一电流过大而接地点接触电阻又较大时,接地点就会出现高温,引燃可燃物。为此,应经常检查接地线、点是否连接完整紧固,并应定期测试接地电阻。

此外,在运行中还应注意变压器的声音,随时监视温升的变化,检视油位和油色,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五)雷击过电压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电流,大多由架空线引来,很易遭到雷击产生的过电压的侵袭,击穿变压器的绝缘,甚至烧毁变压器,引起火灾,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第二节油断路器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油断路器是用来切断和接通电源,并在短路时能迅速可靠地切断电流的一种高压开关设备。多油断路器都要充油,其作用是灭弧、散热和绝缘。它的危险性不仅是在发生故障时可能引起爆炸,而且爆炸后由于油断路器内的高温油发生喷溅,形成大面积的燃烧,引起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破坏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使事故扩大,甚至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油断路器的爆炸燃烧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油面过低油断路器触点至油面的油层过薄,油受电弧作用而分解的可燃气体冷却不良,这部分可燃气体进入顶盖下面的空间而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在自身的高温下就有可能爆炸燃烧。

(2)油箱内的油面过高析出的气体在油箱内得不到空间缓冲,形成过高的压力,也可能引起油箱爆炸起火。

(3)油的绝缘强度劣化杂质或水分过多,引起油断路器内部闪络。

(4)操作机构调整不当部件失灵,会使操作时动作缓慢或合闸后接触不良。当电弧不能及时被切断和熄灭时,在油箱内产生过多的可燃气体,便可能引起爆炸和燃烧。

(5)遮断容量小油开关的遮断容量对输配电系统来说是个很重要的参数。当遮断容量小于系统的短路容量时,断路器无能力切断系统强大的短路电流,致使断路器燃烧爆炸,造成输配电系统的重大事故。

(6)其他油断路器的进、出线都通过绝缘套管,当绝缘套管与油箱盖、油箱盖与油箱体密封不严时,油箱进水受潮,或油箱不洁,绝缘套管有机械损伤都可造成对地短路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

因此,断路器在安装前应严格检查,是否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要求。断路器的遮断容量必须大于装设该断路器回路的短路容量。检修时,应进行操作试验,保证机件灵活可靠,并且调整好三相动作的同期性。断路器与电气回路的连接要紧密,并可用试温蜡片观察温度,触头损坏应调换。检修完毕应进行绝缘测试,并有专人负责清点工具,以防工具掉入油箱内发生事故。投入运行前,还应检查绝缘套管和油箱盖的密封性能,以防油箱进水受潮,造成断路器爆炸燃烧。断路器切断严重短路故障后,即应进行检查触点损坏情况和油质情况。

在运行时应经常检查油面高度,油面必须严格控制在油位指示器范围之内。发现异常,如漏油、渗油、有不正常声音等时,应采取措施,必要时须立即降低负载或停电检修。当故障跳闸重复合闸不良,而且电流变化很大,断路器喷油有瓦斯气味时,必须停止运行,严禁强行送电,以免发生爆炸。

第二章电气线路的火灾及预防

线路由于架设不正确或安装和使用时违反安全规程,随时有可能形成短路、导线过负荷或局部接触电阻过大,以致产生电火花或高温,造成线路火灾。

第一节电气线路的火灾原因及预防措施

电气线路发生火灾,主要是由于线路的短路、过载或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引起电线、电缆过热,从而造成火灾。

一、短路

(一)定义:电气线路中的导线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地线)的连接,在回路中引起电流的瞬间骤然增大的现象叫短路。

根据欧姆定律,短路时由于电阻突然减小则电流将突然增大。因此,线路短路时在极短的时间内会发出很大的热量,这个热量不仅能使绝缘层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邻近的易燃、可燃物质燃烧,从而造成火灾。

(二)短路的形式

相线之间相接叫相间短路;相线与零线(地线)相接叫直接接地短路;相线与接地导体相接叫间接接地短路。

(三)电气线路发生短路的主要原因有:

1.使用绝缘电线、电缆时,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使绝缘受高温、潮湿或腐蚀等作用,失去了绝缘能力。

2.线路年久失修,绝缘层陈旧老化或受损,使线芯裸露。

3.电源过电压,使电线绝缘被击穿。

4.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或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

5.裸电线安装太低,金属物不慎碰在电线上;线路上有金属物件或小动物跌落,发生电线之间的跨接。

6.架空线路电线间距太小,档距过大,电线松弛,有可能发生两线相碰;架空电线与建筑物、树木距离太近,使电线与建筑物或树木接触。

7.电线机械强度不够,导致电线断落接触大地,或断落在另一根电线上。

8.不按规定要求私拉乱接,管理不善,维护不当造成短路。

9.高压架空线路的绝缘子耐压程度过低,引起线路的对地短路。

(四)防止短路的措施

1.按照环境特点安装导线,应考虑潮湿、化学腐蚀、高温场所和额定电压的要求。

2.导线与导线、墙壁、顶棚、金属构件之间,以及固定导线的绝缘子、瓷瓶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

3.距地面2m以及穿过楼板和墙壁的导线,均应有保护绝缘的措施,以防损伤。

4.绝缘导线切忌用铁丝捆扎和铁钉搭挂。

5.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6.安装线路应为持证电工安装。

7.安装相应的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二、过载(超负荷)

(一)定义:电气线路中允许连续通过而不致于使电线过热的电流量,称为安全载流量或安全电流。如导线流过的电流超过安全电流值,就叫导线过载。电线过载,一般在不考虑电压降的情况下,以温升为标准。

一般导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度。当过载时,导线的温度超过这个温度值,会使绝缘加速老化,甚至损坏,引起短路火灾事故。

(二)发生过载的主要原因有:

1.导线截面积选择不当,实际负载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2.在线路中接入了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配电线路的负载能力。

(三)防止过载的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

2.切忌乱拉电线和过多的接入负载。

3.定期检查线路负载与设备增减情况。

4.安装相应的保险或自动开关。

三、接触电阻过大

(一)定义:导体连接时,在接触面上形成的电阻称为接触电阻。接头处理良好,则接触电阻小;连接不牢或其他原因,使接头接触不良,则会导致局部接触电阻过大,产生高温,使金属变色甚至熔化,引起绝缘材料中可燃物燃烧。

(二)发生接触电阻过大的主要原因有:

1.安装质量差,造成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连接点连接不牢。

2.导线的连接处沾有杂质,如氧化层、泥土、油污等。

3.连接点由于长期震动或冷热变化,使接头松动。

4.铜铝混接时,由于接头处理不当,在电腐蚀作用下接触电阻会很快增大。

大家知道,线路接通电源之后,电流通过电线、接头和设备就会发热,这是正常现象。接头做得好,接触电阻不大,连接点的发热量就小,可以保持正常温度。如果接头接得不好,接触电阻就会增大,同时产生的热量也就多。在一定电流下,电阻越大发热量就越多。因此,有较大接触电阻的线段就会强烈发热,使温度急剧升高引起导线绝缘层的燃烧,以致引起附近电线上的粉尘、纤维等物质燃烧起来,若处理不当就会引起火灾。如棉纺厂的电动机振动时,就有可能使接头松动,产生接触电阻过大,因局部温度升高引燃棉尘或飞絮发生火灾。

(三)防止接触电阻过大的措施:

1.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头,对于必不可少的接头,必须紧密结合,牢固可靠。

2.铜芯导线采用绞接时,应尽量再进行锡焊处理,一般应采用焊接和压接。

3.铜铝相接应采用铜铝接头,并用压接法连接。

4.经常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为了防止或减少配电线路事故的发生,必须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安装使用时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维护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节特殊场所电气线路的防火要求

一、特别潮湿房屋

特别潮湿房屋是指浴室、厨房、洗衣房,以及散发出水蒸汽的地方。

绝缘导线受潮会使绝缘性能降低,甚至损坏,发生短路。其主要原因是:(1)导线规格、型号选择不当;(2)导线敷设方式不合理等。

该场所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敷设应尽量采用绝缘导线穿PVC防火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敷设。钢管必须经过防锈处理,管口应采取相应的防水处理。也可以采用瓷瓶明线敷设。还可以采用有保护层的绝缘导线,如铅皮线、塑料护套线明设。

(二)注意事项导线的绝缘耐压强度,必须符合线电压要求,穿管时则不应低于伏。

(三)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必须经常注意停电检查,测试绝缘电阻,清除电线表面的积灰。尤其是在霉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清扫工作。

二、高温房屋

高温房屋是指热处理工房、烘房、高温老化室等处。由于周围的环境温度较高,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大降低,易引起导线过载。同时,电线的热量不易散发,绝缘容易老化损坏。因此,在高温房屋配线时,还应考虑周围环境的温度,符合以下要求:

(一)线路敷设在按照安全载流量确定导线截面以后还必须根据全年最高的实际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敷设时尽可能远离加热炉等加温区。连接加热器的导线,宜采用铜芯玻璃编织橡皮线,并在电线外用石棉套或PVC防火硬塑料管保护。

(二)注意事项敷设在高温房屋的导线容易老化,因此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导线的绝缘强度。

三、多尘房屋

多尘房屋一般是指纺织厂、水泥厂、面粉厂和铅笔厂等有大量粉尘飞扬的车间厂房。有导电粉末的,则危险性更大。金属粉末悬浮在空间,容易积聚在导线的表面,若导线绝缘损坏,使带电的线芯外露,电流就会通过这些粉末泄漏,造成对地短路或相间短路,引起燃烧。

(一)线路敷设应采用电线穿管明敷或暗敷。电线管的端口,应灌沥青封闭,电气设备应采取防尘措施,灯头盒、挂线盒、灯头以及电动机的接线盒都应密封,并经常清除房屋的积尘。

(二)注意事项有火灾及爆炸危险尘埃环境的电器应安装防爆电器。

四、有腐蚀性气体的房屋。

有腐蚀性气体的房屋,是指有酸性、碱性等腐蚀气体的房屋,如电解室、电镀室等。酸碱类都是良好的导电介质,能腐蚀导线的绝缘,引起事故。

(一)线路敷设应用PVC防火硬塑料管内穿绝缘导线明、暗敷设,配用的管路附件均应为塑料材质。如采用钢管敷设,则应经过防腐处理。如电流量很大,采用铜、铝线明敷时,应用瓷瓶固定,并涂防腐蚀漆保护。

(二)注意事项腐蚀性气体能使用电设备接点表面氧化,造成接触电阻大,接点过热,严重时,能引燃附近的可燃物。因此,必须经常消除接点表面的氧化物,电镀槽上电极接点更应随时处理干净,保证接触良好。

五、集会场所

集会场所是指影院、剧场、体育馆、文化宫、俱乐部等处,这些场所大多设有舞台,舞台上可燃物很多,如布景、道具、幕布,如果电气线路发生短路、过载都能引燃这些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人员众多,秩序混乱,疏散困难,往往造成重大事故。

(一)影剧院

1.线路敷设应采用PVC防火硬塑料或钢管内穿绝缘电线明、暗敷设。

舞台上一般都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对用于天幕灯、效果灯等移动灯具的引线则应采用坚韧的橡套电缆(软线)或塑料护套线。

2.配线方式应根据负载情况、分支回路配线,防止在同一支路接入过多负载。

3.注意事项

(1)舞台上所有电气设备应在后台控制,其总容量应与线路安全载流量相匹配,并设置熔断器保护。凡是外露的带电部分都必须有防护设施,插座也应有适当的护罩和盖板

(2)天幕灯与幕布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cm,台前的面光灯也应设防护网。

(3)演出时,严禁擅自增加容量,乱拉乱接。

(二)露天球场

1.线路敷设应采用橡皮或塑料绝缘铜芯线敷设,其截面不应小于4mm2,敷设的要求与架空线相同。

2.注意事项

(1)悬挂灯具的钢丝绳应有足够的机构强度,钢丝绳中间应适当加装挡线瓷瓶。

(2)灯具的离地高度不应低于6m,并加装防护罩。

六、易燃建筑

易燃建筑是指由芦苇、油毡、竹、木等可燃材料搭建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容易漏雨、受潮,造成电气线路绝缘损坏,发生短路事故,甚至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火灾。因此,易燃建筑内一般不宜安装电气线路,如因需要必须安装时,则应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线路敷设在易燃建筑内,不应采取塑料线或橡皮线直接明敷,更不应紧贴顶棚敷设。而必须采用瓷瓶明线敷设,并应在屋架的下弦布线,线间距离不应小于60mm。电线截面的选择应严格根据实际负载计算,照明灯具、开关等的安装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有关要求。

(二)注意事项导线穿过易燃材料时,必须穿钢管或瓷管保护,并按每管一线。控制开关、熔断器等均应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内。

七、临时用电线路

临时用电线路,由于时间不长,人们往往对其重视不够,敷设简陋,元器件、材料不按条件选用,因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很大。

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装设。安装时应采用合格的器材。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按期拆除。

(一)线路敷设临时低压架空线可以采用裸导线和绝缘导线,但线间距离不得小于mm,档距不宜超过30m,线路总长度不应超过m。导线应用瓷瓶固定,不应将导线挂在树上,以免造成混线、断线等事故。引向电气设备的分支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在分支线路终点杆上应装设横担、瓷瓶固定导线,不得乱拉乱绑。

临时用电线路电源以及操作的地方应安装开关及插座且应用防雨箱保护。

建筑内的临时用电线路不应沿可燃物架设。容量较小时,可以用橡套电缆或有塑料护套的软绞线,长度不得超过m,应用插头及插座。

检修设备时,对电动机械设备的外壳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装置。

临时用电线路,严禁采用“一地一线”制安装电气照明及其他用电设备。

(二)注意事项

接电应停电进行。夜间或下班不用电时,应切断临时线路电源。户外临时用电在使用中如遇到大风、暴雨等情况,有关电工应视具体情况暂时切断电源。等风雨过后,还应将线路重复检查一遍,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电使用。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火灾及预防

第一节电动机的火灾及预防

一、电动机的火灾原因

电动机是一种将电能转变为机械能的电气设备。它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选型、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良造成的,有些电动机质量差,内部存在隐患,在运行中极易发生故障,引起火灾。

电动机的主要起火部位是绕组、引线、铁芯、电刷和轴承。它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

(一)过载

电动机的最大功率是有限度的,如果负载超过电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就会发生过载。电压过低也会产生过载。一旦发生过载,必然会引起绕组过热,甚至烧毁电动机,或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二)绝缘损坏

电动机如果导线绝缘损坏,就会造成匝间短路或相间短路;如绕组与机壳间绝缘损坏,还会造成对地短路,发生短路起火。

(三)接触不良

连接线圈的各个接点如有松动,接触电阻就增大,通过电流时就会发热,接点越热,氧化越迅速,接触电阻也就越大,如此反复循环,最后将该点烧毁,产生电火花、电弧,或损坏周围导线的绝缘,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四)选用不当

不同场合要选用不同形式的电动机,以适应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如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了防护式电动机,当电动机发生故障时,产生的高温和电弧、火花会引燃可燃物质或引爆爆炸性混合物,造成火灾和爆炸。如在潮湿场所选用防护型电动机,往往因绕组受潮而破坏绝缘,烧毁电动机。

(五)单相运行

三相异步电动机在一相不通电的情况下仍继续运行,危害极大,轻则烧毁电动机,重则引起火灾。

(六)机械摩擦

电动机是旋转的机械,在旋转过程中存在着摩擦,其中最突出的是轴承摩擦。轴承磨损后会发出不正常声音,还会出现局部过热现象,使润滑脂变稀而溢出轴承室,温度就会更高。当温度达到一定值时会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有时轴承球体被碾碎,电动机转轴被卡住,烧毁电动机引起火灾。

(七)铁损过大

三相异步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可避免会有铁损,即交变磁通在定子铁芯中所引起的磁滞损耗和涡流损耗。磁滞损耗是无功损耗,而涡流损耗则是有功损耗,造成铁芯发热。如果铁芯硅钢片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或者片间绝缘强度过低,都会使涡流损耗过大。此时其空载电流可高达额定电流的50%以上,如该电动机拖动负载后,必然会发生过载现象。

(八)接地装置不良

当电动机绕组对机壳发生短路时,如无可靠的保护接地,那么机壳就带电,万一不慎触及机壳时,就会引起触电事故。如果机壳周围堆有其他杂乱的易燃物质,电流就会由机壳通过这些物质流入大地,时间一长也会逐渐发热,有引起火灾的可能。

二、电动机火灾的预防措施

只要电动机的结构形式选择得当,安装对头,布设可靠的保护装置,加强监视运行情况,就可以减少烧毁电机引起火灾的事故。具体措施是:

1.根据电机具体环境(高温、潮湿、腐蚀、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等)选择相应的型号(封闭型、开启型、防爆型)。

2.根据负载选择电机的容量。

3.根据负载的机械转速选择电机的转速。

4.注意接法不要接错,选择好尾线截面。保险丝和开关安装在非燃烧体上。

5.经常进行维修保养,防止过负荷和二相运行等。

6.周围不要堆放易燃、可燃物质。

第二节照明灯具的火灾及预防

一、几种常用灯具的火灾危险性

(一)白炽灯它的灯丝是用熔点温度高和不易蒸发的钨制成的,当加以额定电压后,电流通过灯丝时,灯丝被加热到白炽体,温度高达—0℃而发出光来。所以白炽灯泡表面的温度很高,能烤燃接触或临近的可燃物质。经测量瓦的灯泡表面温度为—℃,瓦的可达—℃,有些质量差,散热条件不好的灯泡,灯泡表面温度会更高,可以引燃任何可燃物。

经过实验证明,瓦灯泡垂式紧贴稻草上50min可以使稻草炭化,卧式埋入稻草内2min可以烤燃稻草,引起火灾。如果遇上电压不稳,超过灯泡的额定电压,大功率灯泡的玻璃受热不均,水滴溅在灯泡上,都可以引起灯泡爆碎,高温灯丝掉下来可以引起易燃、可燃物质燃烧。大灯泡安装在非陶瓷灯座,很容易引起熔化短路起火。

(二)荧光灯它的火灾危险主要是镇流器发热烤着可燃物。镇流器由铁芯和线圈组成,正常工作时,因其本身损耗而导致发热,如制造粗劣,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以及其他附件发生故障时,其内部温升能破坏线圈的绝缘强度,形成匝间短路,产生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三)高压汞灯 正常工作时,其灯光表面温度虽比白炽灯略低,但因常用的高压汞灯功率都比较大,不仅温升的速度快,且发出的热量仍然较大。如瓦的高压汞灯,其表面温度约为—℃,它的火灾危险性与功率瓦的白炽灯相仿,高压汞灯镇流器的火灾危险性与荧光灯镇流器也大体相似。

(四)卤钨灯它工作时,维持灯管点燃的最低温度为℃;瓦卤钨灯的石英玻璃管外表面温度可达—℃,而其内壁的温度则更高,约为℃左右。因此卤钨灯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烤着接触灯管外壁的可燃物,而且其高温热辐射,还能将距灯管一定距离的可燃物烤着。它的火灾危险性比其他电气照明灯具更大,特别是在基建工地、公共场所中引起的火灾事故较多,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五)特效舞厅灯常用的有蜂巢灯、扫描灯、太阳灯、宇宙灯、双向飞蝶灯,还有本身不发光的雪球灯等。这些灯具都附带有驱动灯具旋转用的电动机,当旋转阻力增大或卡住时,将使电动机绕组电流增大发热,甚至燃烧引起火灾。

此外,目前普遍采用的吸顶灯(如筒灯等)将整个灯具暗装在可燃吊顶内,通风、散热条件差,也很容易引起火灾。

(六)霓虹灯霓虹灯管的引燃电压高达1万伏以上,需要用专门的霓虹灯变压器升压后取得,在变压器高压输出端的绝缘接线柱上如积有尘埃油污,在潮湿天气就会发生漏电打火,使变压器功耗增大、温度急剧上升而被烧毁;使用软化点低的沥青(俗称拷帮)封灌的变压器,长时间使用会因温度升高导致沥青融化溢淌,严重的也会引起火灾。

二、常用灯具的防火措施

除应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来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外,还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卤钨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则应大于50cm。

2.卤钨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有玻璃丝、石棉、瓷珠(管)等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而不应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的绝缘导线,以免灯管的高温破坏绝缘层,引起短路。

3.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4.灯泡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m。如必须低于此高度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可能会遇到碰撞的场所,灯泡应有金属或其他网罩防护。

5.灯泡的正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6.室外或某些特殊场所的照明灯具应有防溅设施,防止水滴溅射到高温的灯泡表面,使灯泡炸裂。灯泡破碎后,应及时更换或将灯泡的金属头旋出。

7.在0区、10区级场所,当选用定型照明灯具有困难时,可将开启型照明灯具做成嵌墙式壁龛灯。它的检修门应向墙外开启,并保证有良好的通风;向室内照射的一面应有双层玻璃,其安装位置不应设在门、窗及排风口的正上方,距门框、窗框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m;距排风口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m。

8.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吊顶或墙壁上,应用隔热的不燃材料进行隔离。

9.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与容量必须相同,配套使用。

10.灯具的防护罩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11.可燃吊顶内暗装的灯具(全部或大部分在吊顶内)功率不宜过大,并应以白炽灯或荧光灯为主。灯具上方应保持一定的空间,以利散热。

12.暗装灯具及其发热附件,周围应用不燃材料(石棉板或石棉布)做好防火隔热处理。安装条件不允许时,应将可燃材料涂刷防火涂料。

13.明装吸顶灯具采用木制底台时,应在灯具与底台中间铺垫石棉板或石棉布。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14.各种特效舞厅灯的电动机,不应直接接触可燃物,中间应铺垫防火隔热材料。

15.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灯具、舞台暗装彩灯,舞池脚灯的电源导线,均应穿钢管敷设。舞台暗装彩灯灯泡,舞池脚灯彩灯灯泡,其功率均宜在40瓦以下,最大不应超过60瓦。彩灯之间导线应焊接,所有导线不应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

16.大型舞厅在轻钢龙骨上以线吊方式安装的彩灯,导线穿过龙骨处应穿胶圈保护,以免导线绝缘破损造成短路。

三、照明供电设施的防火措施

照明供电系统包括照明总开关、熔断器、照明线路、灯具开关、挂线盒、灯头线(指挂线盒到灯座的一段导线)、灯座等。由于这些零件和导线的电压等级及容量如选择不当,都会因超过负荷、机械损坏等而导致火灾的发生。因此,必须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安装使用的照明用灯开关、灯座、接线盒、插头、按钮以及照明配电箱等,其防火、防爆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各种照明灯具安装前,应对灯座、挂线盒、开关等零件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松动、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3.开关应装在相线上,螺口灯座的螺口必须接在零线上。开关、插座、灯座的外壳均应完整无损,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面。

4.功率在瓦以上的开启式和瓦以上其他类型灯具,不准使用塑胶灯座,而必须采用瓷质灯座。

5.各零件必须符合电压、电流等级,不得过电压、过电流使用。

6.灯头线在天棚挂线盒内应做保险扣,以防止接线端直接受力拉脱,产生火花。

7.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灯具(吸顶灯除外),应用金属链吊装或用其他金属物支持(如采用铸铁底座和焊接钢管),以防坠落。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栓上。轻钢龙骨上安装的灯具,原则上不能加重钢龙骨的荷载,凡灯具重量在3公斤及以下者,必须在主龙骨上安装;3公斤及3公斤以上者,必须以铁件作固定。

8.灯具的灯头线不得有接头;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金属外壳,应有接地螺栓与接地网连接。

9.各式灯具装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平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10.用可燃材料装修墙壁的场所,墙壁上安装的灯具开关、电源插座、电扇开关等应配金属接线盒,导线穿钢管敷设,要求与吊顶内导线敷设相同。

11.特效舞厅灯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各部接线应牢固,通电试验所有灯泡无接触不良现象,电机运转平稳,温升正常,旋转部分无异常响声。

12.凡重要场所的暗装灯具(包括特制大型吊装灯具的安装),应在全面安装前做出同类型“试装样板”(包括防火隔热处理的全部装置),然后组织有关人员核定后再全面安装。

13.照明与动力如合用同一电源时,照明电源不应接在动力总开关之后,而应分别有各自的分支回路,所有照明线路均应有短路保护装置。为了避免过载时导线过热,对于宿舍、公共建筑、重要仓库及0区、1区、10区、21区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延燃性外层的绝缘导线明敷在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建筑构件上的场所,还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照明干线均应设置带有保护装置的总开关。生产场所的照明,应尽量集中在配电室(箱)内控制。非隔爆型的照明配电箱及控制开关,严禁在0区、10区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配电盘盘后接线要尽量减少接头;如无法避免时,则必须接触牢固可靠,最好能采用锡焊焊接并应用绝缘布包好。金属盘面还应有良好接地。

14.照明电压一般采用伏。携带式照明灯具(俗称行灯)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如在金属容器内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则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36伏以下照明供电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36伏以下和伏以上电源插座应有明显区别,低压插头应无法插入较高电压的插座内。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行灯。

15.电器照明灯具数和负载量一般要求是:一个分支回路内灯具数不应超过20个(总负载在10安以下者,可增到25个);照明电流量:民用不应大于15安,工业用不应大于20安。负载量应在严格计算后再确定导线规格,每一插座应以2~3安计入总负载量,持续电源应小于电线安全载流量。三相四线制照明电路,负载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电源的各相。导线对地或线间绝缘电阻一般不应小于0.5兆欧。

第三节电热设备和电焊设备的火灾及预防

一、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及其防火措施

电热设备用途极广,种类繁多,形式各异,从工业企业到家庭到处都有电热设备。工业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等等都是电热设备。电热设备的工作温度一般都很高,尤其是工业企业使用的大型电炉等,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以致设备不加维护,操作使用时粗心大意,疏于管理,也容易酿成火灾。

(一)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1.电热设备的加热温度过高或时间过长

(1)一些电热设备未设置温度控制和报警装置,或这些装置已损坏、失灵等。

(2)没有按工艺要求控制温度和时间。

(3)操作人员没按规定严格监视加热时间和温度等。

2.电热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出现热源泄漏,或电热设备安置不当或电源导线过载。

(1)绝热、耐火材料损坏,致使高温液体泄漏到电热元件上。

(2)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开启式电热器具。

(3)电热设备电源导线规格、型号选用不正确、不合理,没有必要的隔热措施或电热元件发生短路等,使导线绝缘损坏,引起绝缘燃烧和短路起火。

3.使用不当或管理不严

(1)电熨斗、电烙铁等移动式电热器具,没有统一管理制度,随便乱放在可燃物上,或工作结束后、停电后未切断电源,致使电热器具长时间烘烤可燃物,发生火灾。

(2)违章使用电炉,造成线路过载;电炉随便安放使用,引燃周围可燃物。

(3)未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发生燃爆事故。

(4)电热器具使用不正确。如电热器具电源线未装插头,直接插入插座或不管其功率大小而接入使用,易引起短路或接触不良、照明线路过载而发生火灾。

(二)电热设备的防火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烧材料的室内,并应采取通风散热、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的功率比较大,为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供电线路,使用耐火耐热的绝缘材料配线,并装设熔断器等保护装置。

3.工业用各种电热设备,应专人管理和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4.工业用各种电热设备,应装设有温度、时间等控制和报警装置。并应严格控制运行时间和温度。

5.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等,在使用和管理上,要注意防火安全,在电热设备通电使用时,一般不要轻易离开,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电热器具使用较多的单位,在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切断总电源或分电源开关。

6.根据电热设备的使用性质,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在发生火灾初期能及时扑灭。

二、电焊设备及其防火措施

(一)电焊设备和电焊的火灾危险性

电焊的种类很多,目前运用最广的是电弧焊接。电弧焊接是把焊条作为电路的一个电极,焊件为另一电极,利用接触电阻的原理产生高温,并在两电极间形成电弧,将金属熔化进行焊接。

焊接使用的主要设备是电焊机。电焊机分直流电焊机和交流电焊机两种,直流电焊机由电动机和专用的直流发电机组成,交流电焊机由降压变压器和电流调节器组成。电焊时,电弧温度可达0—℃,并有大量火花喷出,极易引燃可燃物着火燃烧。焊件由于电焊,温度也很高,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二)电焊设备和电焊的防火措施

1.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应采用紫铜芯线,并要有足够的截面,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因过载而损坏绝缘。导线有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处理。

2.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应用螺铨或螺母,应拧紧,并避开可燃物。

3.电弧焊接操作时,经常接触电气设备,所以电焊工应了解和掌握与本工种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构造、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

4.制订各种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5.电弧焊接、焊割应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作导线作用。

6.电焊回路线不能乱拉乱搭接,如果连接不好,连接头由于接触不良,可能会产生电火花,形成着火源,所以应避免连接头处有可燃、易燃物质。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一节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按引燃温度分组,主要是为了配置相应电气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1.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分级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是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验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可见,安全间隙的大小反映了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间隙愈小,其传爆能力就愈强,危险性愈大;反之,间隙愈大,其传爆能力愈弱,危险性也愈小。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三级。ⅡA安全间隙最大,危险性最小,ⅡC安全间隙最小,危险性最大。

2.按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

最小点燃电流是在温度20—40℃,latm,电压为24V,电感为95mH的试验条件下,采用IEC标准火花发生器对空心电感组成的直流电路进行0次火花试验,能够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最易点燃混合物,是在常温常压下,需要最小引燃能量的混合物。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照最小点燃电流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三级,最小点燃电流愈小,危险性就愈大。

3.按引燃温度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不需要用明火即能引燃的最低温度,称为引燃温度。引燃温度愈低的物质,愈容易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高低,分为T1、T2、T3、T4、T5、T6六组。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见表6.4.1.1。

(二)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级组根据粉尘特性(导电或非导电)和引燃温度高低分为ⅢA、ⅢB二级,T11、T12、T13三组。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见表6.4.1.2。

第二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确定

爆炸危险区域范围,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危险浓度可能形成的区域范围,而不是指事故波及的范围。在这个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外,可以安装非防爆炸型的电气设备。但是不能以这个范围作业能不能使用明火或其他火源为依据,因为电气设备与其他着火源还是有区别的。如果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动用明火,显然是不安全的,所以爆炸危险区域及其附近动用明火及其他火源,必须按动火制度执行。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1.非开敞建筑物

在建筑物内部,一般以室为单位,但当室内空间很大时,可以根据通风情况,释放源的位置,爆炸性气体释放量的大小和扩散范围酌情将室内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并确定其级别。如在厂房门、窗外规定空间范围内,由于通风良好,则可划低一级,如图6.4.2.1所示。但当室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气体或蒸气,或者有比空气轻的气体或蒸气时,也可以不按室为单位划分。因为比空气重时,在低于释放源的地方,可能造成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积聚的凹坑或死角;比空气轻时,也可能在高于释放源的地方及顶部,形成死角。

2.开敞或局部开敞建筑物

对开敞或局部开敞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域范围的划分

(1)对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注送站,其开敞面外缘向外水平延伸15m以内、向上垂直延伸3m以内的空间应划为危险区域。如图6.4.2.2所示。

(2)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封闭工艺装置,开敞面外缘3m(垂直或水平)以内的空间应划为2区。

3.露天装置

对装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封闭工艺装置,一般在离设备外壳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空间应划为危险区域。当设置安全阀、呼吸阀、放空阀时,一般是以阀口以外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空间作为危险区域,如图6.4.2.3所示。

装有易燃液体、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贮罐,以罐体外壳外的水平或垂直距离3m以内的空间应划为危险区域。当设有防护堤时,应包括防护堤高度以内的空间。若为注送站,则以注送口外水平15m,垂直7.5m以内的空间作为危险区域。

4.使用明火设备的附近区域

在使用明火设备的一些危险区域,例如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燃烧室附近或表面温度已超过该区域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的炽热部件(如高压蒸气管道等)附近,可采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在这种情况下防火防爆主要采取密闭、防渗漏等措施来解决,因为在这些区域内已有明火或超过爆炸性混合物自燃温度的高温物体,电气设备防爆已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5.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

关于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的区域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它们之间的相对间隔、门窗开设方向和位置、通风状况、实体墙的燃烧性能等因素确定。具体实施时,必须作好调查研究。

6.以释放源划分举例

释放源指的是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释放出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的位置和处所。当释放源确定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就是以释放源为中心划定的一个规定空间区域。

图6.4.2.4就是一个以释放源为中心划分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举例,以供参考。

(二)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粉尘量、释放率、浓度和物理特性,以及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运行经验确定。在建筑物内部宜以室为单位,当室内空间很大,而爆炸性粉尘量很少时,也可不以室为单位。只要以释放源为中心,按规定距离划分范围等级就可以。

第三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

一、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

(一)一般规定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在布置上或在防护上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和热的因素影响。所选择的产品应符合防腐、防潮、防日晒、防雨雪、防风砂等各种不同环境条件要求。其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的极限温度和极限温升应符合规定。应根据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条件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不应低于该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当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

(二)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和类型

1.电气设备分为: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

2.防爆标志和类型如下:

(1)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关联设备还可根据故障条件,细分为ia和ib两级。

(2)隔爆型电气设备(d)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3)正压型电气设备(p)

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护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

(4)增安型电气设备(e)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5)充油型电气设备(o)

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6)充砂型电气设备(q)

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7)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8)防爆特殊型(s)

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各种类型,而是采取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9)粉尘防爆型

为防止爆炸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须加密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

粉尘沉积有增温引燃作用,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3.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举例如下:

①Ⅱ类本质安全型ia等级A级T5组:iaⅡAT5

Ⅱ类隔爆型B级T3组;dⅡBT3

②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型式时,应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他防爆型式,如Ⅱ类主体增安型并具有正压型部件T4组:epⅡT4

③对只允许使用于一种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其标志可用该气体或蒸气的化学分子式或名称表示,这时可不必注明级别与温度组别。例如Ⅱ类用于氨气环境的隔爆型:dⅡ(NH3)或dⅡ氨。

④对于Ⅱ类电气设备的标志,可以标温度组别,也可以标最高表面温度或两者都标出。例如最高温度℃的工厂用增安型:eⅡT4;eⅡ(℃)或eⅡ(℃)T4。

⑤复合型电气设备,应分别在不同防爆型式的外壳上,标出相应的防爆型式。

(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择

1.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

(1)选用原则

①在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区域内,按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级、组相对应的原则选用。当区域内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组的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相适应的防爆类型。

②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等级,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③根据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④便于维修和管理。

⑤注重效益。

(2)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经济合理是选型的基本前提。但要正确选型还必须正确理解和识别防爆性能标志的含意。前面已经讲到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上都铸有明显的防爆性能标志,它用不同的字母标明了不同类型的级别和温度组别,这就提出了它的使用范围。这是防爆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的基本区别。如dⅡAT2。适用于有乙烷、丙烷、环已烷、氯乙烯、乙苯、乙醇等危险物质存在的场所。edIICT6是一种复合型防爆标志,适于有硝酸乙酯物质存在的场所。

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型见表6.4.3.1。

2.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1)选用原则

①参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选用原则。

②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应少装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如必须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照明灯具宜布置在一旦发生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③电气设备的最高允许表面温度应符合表6.4.3.2的规定。

(2)选型

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为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二、火灾危险区域电气设备

1.选用原则

(1)电气设备应符合环境条件(化学、机械、热、霉菌和风沙)的要求。

(2)正常运行时有火花和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

(3)不宜使用电热器具,必须使用时,应将其安装在不燃材料底板上。

2.选型

火灾危险区域应根据区域等级和使用条件按表6.4.3.3选择相应类型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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