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廊坊
当你和和美美的和家人围坐在桌前
开开心心的吃团圆饭的时候
他们却已离开家出现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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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
当你看着春晚打着麻将
在暖暖的屋里一起聊天吐槽的时候
他们却冒着寒风清理着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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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
当你守岁完放响鞭炮
彼此拥抱狂欢的时候
他们却要将满地的鞭炮皮都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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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年初一的凌晨,
在举国欢庆肆意玩耍的时候!
他们!这个城市最默默无闻的人,却开始清扫街道上散落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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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这个城市最能触动人心的群体,无论酷暑严寒,都顶着恶臭忙碌;他们是这个城市朝阳升起的见证者,从月未落的黑夜一直到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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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觉得8点半上班太早,却从未看过他们凌晨就汗湿的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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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收入并不高,
却要维持一家人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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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觉得工作很累,却从未见过他们干裂粗糙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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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编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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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可以,请给他们的一个善意的微笑;如果可以,也祝福他们一句新年快乐吧!如果可以,请为他们留一盏灯...
除了环卫,廊坊交警直属一大队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安排,出动四十余名警力,在金桥派出所、新开路派出所、北大街派出所的七个派出所辖区,配合广阳分局治理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仅初一当天就阻止燃放行为15起。
也许大家一开始并不理解禁燃政策,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祖宗留下的传统,不可废弃,大家的心情小编可以理解,可是大家也许不知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一起来看看!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2、噪声污染。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3、是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
4、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还有人们燃放的烟花爆竹碎屑,给环卫工人增添了严重负担。据统计,猴年春节七天假内,廊坊市总共清理压缩并填埋生活垃圾、烟花爆竹碎屑共吨,其中,除夕当天清理最多,高达余吨。
治理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依仗的不光是政府的政策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措施,更主要的是广大老百姓的积极配合,只有警民共同协作配合,才能真正的把廊坊的大气治理好~!
此外,早在春节前,廊坊市政府就已经发布了公告:
全文如下: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市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年春节期间市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燃放区域
(一)以下区域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北至北凤道;西至西昌路;南至南龙道;东至东安路合围区域内。
2、北至北环道(云鹏道);西至和平路;南至爱民东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合围区域内。
(二)以下场所和地点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图书馆、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周围50米内;
2、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米内;
3、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4、重要军事区域;
5、高层建筑(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6、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区域;
7、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8、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
(一)限制燃放区域:
全面禁止燃放区域以外、廊坊大外环以内及廊坊开发区全面禁放区域以外为限制燃放区域。大外环指北至北环道;西至西环路(廊涿线)、光明西道、西昌路、S(廊霸线);南至南环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
(二)可燃放时间:
1、除夕、正月初一可以全天燃放;
2、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
市政府启动Ⅲ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限制燃放区域全面禁止燃放。
三、销售及燃放品种
允许销售及燃放品种为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标准且箱体外注明“个人燃放类”的C级、D级烟花爆竹,双响、摔炮、擦炮除外。
四、销售地点与时间
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市区全面禁放区域外布设。销售点统一悬挂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标识。销售日期为农历腊月二十五至农历正月十六。
五、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倡导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行为,凡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
廊坊市人民政府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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