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X-宗地出让结果》《X-宗地出让结果》,出让结果显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竞得两宗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的物流用地。
两宗物流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综合楼面单价分别为.91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总成交分别为万元、万元。
该两宗用地准入行业类别均为现代物流业,总土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总挂牌起始价4.24亿,土地使用年限30年。
一、宗地:X-
二、宗地:X-
具体出让公告如下: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1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X-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年5月8日至年5月27日,挂牌期自年5月28日至年6月7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为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或竞得人已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依次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服局)签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监管协议》)、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且《投资监管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竞得人未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须在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持《成交确认书》依次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服局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且《投资监管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三)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五)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六)X-宗地配建的酒店限整体转让,其余不得转让;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七)X-配建的商业可分割转让,其余不得转让;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八)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土地使用权。
(九)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服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