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吴桥县公安局的警察蜀黍们在此提前给您拜个早年
祝您阖家幸福,身体健康!
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是所有全县人民共同的愿望
春节假期里可以聚会、游玩
但是有一件事,您可千万不能做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一
细数燃放烟花爆竹四宗罪
虽然逢年过节放鞭炮已经是上千年流传下来的风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其实是有很多危害的,具体如下:
1、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2、噪声污染。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3、是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4、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二
我县城区实行“双禁”
一、禁放区域和时间。我县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京沪铁路以东,海河路以南,黄山道以西,西江路以北区域内及经济开发区、宋门工业园区、各乡镇建成区,全年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场所。以下场所在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医院、公园、宾馆、酒店、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门店、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米以内及电力、通信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三、禁售区域和时间。京沪铁路以东,海河路以南,黄山道以西,西江路以北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禁止销售。
三
蜀黍给您提个醒儿
今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双禁”工作以来的第一个春节,
吴桥警方提醒您:切勿心存侥幸心理,爆竹一声响,警察找上门!
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
宇宙不重启,我们不休息
在春节期间,我们的警察蜀黍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相结合的巡查。
对发现的任何违反“双禁”的个人及单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
四
“双禁”面前,人人都是监督员
同时,县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群众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举报违规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有效举报,由公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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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好!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庆欢乐之情,历来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噪声和大量粉尘、细颗粒(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物,严重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空气清新的节日,共同创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吴桥县公安局真诚向全县人民提出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开展喜庆活动,尽己之力守护吴桥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过节方式普惠到周边人。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