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周就要到“清明节”了
想想接下来将是
放假
出去嗨
好吃的
……
内心就有些小激动
祭祀祖先
是“过清明”的关键词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事:
是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
安!全!
接下来,请认真读
▼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买车请顺风,鞭炮放完警察来了
NO
3月28日晚上6点半左右,海宁市公安局丁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赶到丁桥文化馆附近,果然看见地上有鞭炮燃放后的碎屑。
经查,鞭炮是29岁的四川人田某所燃放,因为田某的表弟当天买了辆新车,所以在开回来的路上,田某提出要给表弟的新车请“顺风”。在途经海盐时,田某看见路边的喜糖店有卖爆竹的,于是买了一箱,吃过晚饭,他们就在路边开始放鞭炮了。
田某被民警传唤到了派出所,经过教育,田某意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双禁”规定。
警方依法对田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面这个案例
就是给广大市民提了个醒,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一
细数燃放烟花爆竹四宗罪
燃放烟花爆竹其实是有很多危害的,具体如下:
1、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2、噪声污染。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3、是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
4、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二
我市全区域实行“双禁”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减少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全力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海宁市自年7月1日起在全市区域内实施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规定。
三
蜀黍给您提个醒儿
海宁警方提醒您:切勿心存侥幸心理,爆竹一声响,警察找上门!清明节期间,警察蜀黍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相结合的巡查。
对发现的任何违反“双禁”的个人及单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
四
“双禁”面前,人人都是监督员
同时,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群众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安监举报违规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有效举报,由市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公安)-或67369119(安监)
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需要广大的居民朋友们一同行动起来
我们一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同维护“潮城蓝”
让青山绿水常伴我们左右
通讯员:陈洁依钟珊萍
编辑:陈洁依
审核:王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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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除夕夜切莫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海宁警方将严厉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双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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