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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扩散让每个合肥人都知道

今晚就要跨年啦

小伙伴们有木有很激动呢

然后大家有没有像小编一样

想要默默拿出门板后的二踢脚

但是注意啦注意啦

合肥史上最强“禁放令”来袭

年9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了

《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将于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所以,纵使万般不舍,我们也不能再放烟花咯

合肥警方”特地再次发布相关提醒:公安部门作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禁放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那么,大家不禁要问了

这么喜庆的日子里

为什么,就不能放烟花爆竹呢

直接导致空气质量超标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噪声可致耳聋

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噪音每增加一分贝,高血压发病率相应增加。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

烟花爆竹属于爆炸产品,如果燃放不当,易发生火灾事故。引发因素有:原材料纯度不够、含杂质高、原材料或药物受潮湿等;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的工具等违反操作规程;干燥时超过规定的温度、使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等;工作场所的电器开关防爆不良,通风不良;也有光线不足、操作场所堆积物多造成通道不畅、太窄,工作空间拥挤,地面不清洁,厂房布局不合理,甚至野生、家养动物的活动引起的碰击。

而且大家开开心心放完炮竹

环卫工人就要加班加点

他们真的很辛苦哦

接下来就是大家关心的“禁放令”啦

合肥市区哪里禁放呢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七条,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哪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八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儿童活动场所等及其周边;

(七)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陵园;

(八)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及其周边;

(九)风景名胜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一)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请问合肥市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从何时开始?

新修订《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因此,自年1月1日起,合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请问自现在到年1月1日之前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根据现行《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现在到年1月1日之前,同样属于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请问城区禁放烟花爆竹有何具体要求?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九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即年1月1日起,在城区禁放区域以及全市所有禁放场所,任何时间、任何人均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礼花、鞭炮产品。

请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请问禁放工作中,各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是什么?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和居委会突出禁放宣传工作,将禁放宣传覆盖社区商户、家庭,在小区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公告,劝导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街道、社区要召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婚庆公司、丧葬服务企业、汽车4S店等易发生违规燃放的重点单位召开禁放工作会,传达禁放管理工作要求,与各重点单位签订禁放责任书,发动各单位共同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加强群众工作,提前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搬家、购车、生子、升学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综治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将禁放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公安部门作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要严查非法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监部门要依法查处城区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城管部门要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依法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毁坏城市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宣传部门、城乡建设部门、房产部门、民政部门、工商部门、教育部门、交通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本系统管理单位禁放宣传工作;环保部门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开展禁放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举报奖励经费保障工作。

请问目前合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现状是怎样的?

年,市公安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力度。一是持续部署动员,不断掀起专项治理工作热潮;二是分层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禁限放宣传全覆盖;三是紧盯每起警情,“四查四问”跟踪问效。年1—11月,全市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起,查处率80.75%,同比上升%。

根据分析,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主要集中在结婚、丧事、搬家、开业、购车、生子六大类,部分市民上述节点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较多。在禁限放区内购买烟花爆竹的约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来源10%左右;肥西、肥东、长丰购买烟花爆竹的约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来源50%左右;部分市民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带回合肥燃放,约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来源40%左右。

请问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义是什么?

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习俗,但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噪音污染和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对城市居民的影响越来越大,市长热线也多次收到此类投诉,群众对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烟花爆竹禁放是城市发展和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需求,是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大势所趋。目前,全国已有余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上海、南京、杭州等发达地区均在禁放城市行列,据了解,北京、天津也定于年1月1日起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从他们禁放后的效果看,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噪音扰民和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基本绝迹,城市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市民在禁放中能做哪些事情?

要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归根结底是靠广大市民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升禁放意识,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采取更加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庆节日、迎接喜事、寄托哀思。很多市民都有过半夜被搬家炮、迎亲炮炸醒,被办丧事时持续燃放的鞭炮声困扰,被突然响起的购车、开业、封顶炮惊吓的经历,都有过元旦、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后恶劣的空气和满地碎屑的经历,部分市民甚至有过被烟花爆竹炸伤、被窗外飞入的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经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希望被别人燃放烟花爆竹惊扰、伤害,那我们就要首先从自身做起,主动拒绝购买烟花爆竹、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劝止亲友燃放烟花爆竹,不从周边县市将烟花爆竹带入禁放区,共同构建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宣传“禁放令”人人有责

让我们把这份责任传播出去吧

来源:(合肥在线,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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