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为避免多次跑腿,建议符合条件的孕产妇看清领取的时间、地点,拿好相关资料,或通过电话询问确认后,再来院办理!
领取补助人群范围
无创产前基因筛查:
年5月1日-年3月31日;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年5月1日-年2月28日;
领取时间
年10月29日-11月9日截止,
请在年11月9日前尽快领取补助金。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领取地点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一楼客服中心
咨询
备注:当时未打印正式发票,有充值小票的持充值小票并注明“领取无创产前筛查补助金,需打印发票”;充值小票丢失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充值小票已丢失,领取无创产前筛查补助金需打印发票”到门诊一楼收款处打印正式发票。
一、补助对象年5月1日-年3月31日在淄博市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的,夫妻一方是高青县户籍的(夫妻双方以女方户籍为第一报销依据)。
二、补助条件符合下列检测指征之一
1、血清学方法筛查显示为临界风险的及高风险孕妇拒绝介入性产前诊断者。
2、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者(如先兆流产、发热、出血倾向、慢性病原体感染活动期、孕妇Rh阴性血型等)。
3、孕20+6周以上,错过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但要求评估21、18、13-三体综合征风险者。
4、年龄≥35岁的孕妇。
三、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元
四、需提交补助材料(一)女方为高青户籍的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女方单页)
3、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4、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发票原件(留存)
(二)仅男方为高青户籍的需提交材料
1、男、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男方单页)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5、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发票原件(留存)
(三)需提交的符合检测指征相关医学检查结果。
1、符合产前筛查高危及临界风险的孕妇,需提供具备产前筛查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前筛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的孕妇,需提供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知情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黄联或绿联)
五、其他情况说明双方均不是高青户籍但属于淄博市内其他区县的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补助。
一、补助对象:年5月1日-年3月31日在淄博市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的,夫妻一方是高青县户籍的(夫妻双方以女方户籍为第一报销依据)。
二、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元
三、需提交补助材料(一)女方为高青户籍的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
3、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发票原件(留存)
(二)仅男方为高青户籍的需提交材料
1、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发票原件(留存)
四、其他情况说明双方不是高青户籍但属于淄博市内其他区县的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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