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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交通消防材料

一、交通学习:公司交通违规考核规定

第十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十九条凡在首钢股份公司厂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接受值勤人员的纠正、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七十条对违反厂区道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首钢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第七十一条凡在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交通事故责任情节(特大、重大、一般、轻微)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元的事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至0元罚款;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事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0至元罚款;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为准,对责任单位处以至00元罚款;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为准,对责任单位处以00至0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机动车辆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落实至0元罚款,取消进厂资格,一年内不得办理。

(一)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辆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落实至元罚款或取消进厂资格两个月,年度内发生两次此类违章,取消进厂资格,一年内不得办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五)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六)驾驶货车违反装载规定,货物与车体固定不牢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八)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九)驾车穿插、超越来厂参观视察首长、外宾、护卫车队和特种车的;

(十)车辆发生故障不及时移开造成交通堵塞的;

(十一)前方道路受阻时,穿插排队等候车辆或进入非机动车车道行驶的;

(十二)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的;

(十三)不按规定试车或牵引机动车的;

第七十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每次对责任人落实至元罚款或取消进厂资格一个月,年度内发生三次此类违章,取消进厂资格,一年内不得办理。

(一)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四)驾驶机动车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六)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七)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八)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乱停乱放的;

(九)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十一)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十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十三)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十六)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七)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十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九)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二十)驾驶机动车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二十一)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二十二)驾驶时接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二十三)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或逆向行驶的;

第七十五条非机动车、行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落实罚款元,重复发生加重考核。

(一)非机动车、行人进入厂区不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

(二)非机动车不按指定地点存放,乱停乱放的;

二、消防学习:热轧作业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作业部文件

北首股热轧发〔〕号

热轧作业部

关于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汲取近期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热轧作业部内部稳定,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在全作业部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1、领导小组

组长:蔡耀清

副组长:费书梅、周阳、王伦、刘志民、周广成、兰代旺、刘世赤

组员:各单位主管领导

2、工作小组

组长:刘志民

副组长:各作业区(室)一把手

组员:各单位保卫专业及相关方保卫负责人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开展外委施工及现场检修消防安全排查

1、各单位全面梳理、汇总施工项目,掌握施工项目节假日、周末及夜间施工情况及现场动火点位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协议是否齐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消防组织机构,现场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检查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施工单位、检修单位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实际可靠。

3、检查各区域是否存在乱拉动力、照明线路,是否按相关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是否使用陈旧、老化、破损线芯裸露导线。

4、检查动火作业申请书填写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代签情况;

5、检查动火作业时看火人职责落实情况,是否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及在变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液压站、生产与施工结合部及高空动火(纵向横向点位),看火人不得少于2人。

6、检查高空或者多层动火作业时,下部可燃物是否移至安全地点、地沟内是否存在油污,电缆及井坑是否用石棉布覆盖以防火花溅落;乙炔气瓶、丙烷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动火部位的下方。

7、检查气瓶放置情况。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8、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油漆、喷漆、粉刷、保温、防水等作业。

9、检查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确认情况。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看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人、看火人及动火负责人在《动火作业申请书》上签名确认,并将《二级动火作业申请书》返回被动火单位作业区,《特殊动火作业申书》、《一级动火作业申书》或《三级动火作业申请书》返回被动火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二)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

1、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检查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中防火、防爆区域等级选型使用,严禁任意选用或更换;

3、检查电气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4、检查电气设备及线路周围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

5、检查变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及电缆槽盒清洁情况;

6、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定期维护检查记录;检查现场是否存在老化、接触不良、发热等情况。

7、检查停用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切断电源;

8、检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热得快、电褥子、小太阳、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车充电的情况;

9、检查临时用电审批情况及消防安全措施制定情况;

10、检查配电柜、电缆、配电室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

11、检查各配电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12、检查电气设备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定期测试、检查;

13、检查电气设备区域火灾预案制定情况及演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以最严的尺度、最高的标准拧紧各级责任链条。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当前季节、春节临近等特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加强消防常识,自防自救技能普及和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发现火灾隐患等应对处置能力,同时要切实加大各级灭火和疏散逃生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三)务求实效,确保当前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即日起,热轧作业部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火灾防控,隐患排查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和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等,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单位要做好小结,每周五10:00前将附件1、附件2上交安全管理室。

附件1:外委施工及现场检修消防隐患排查表

附件2: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表

热轧作业部

年1月16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作业部办公室

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1:外委施工及现场检修消防隐患排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问题

整改意见

1

节假日、周末、夜间是否施工。

2

检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协议是否齐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消防组织机构,现场是否配备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检查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施工单位、检修单位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实际可靠。

3

检查现场是否有吸烟、乱扔烟头的现象;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堆放可燃物的情况;检查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

检查各区域是否存在乱拉动力、照明线路,是否按相关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是否使用陈旧、老化、破损线芯裸露导线。

5

检查动火作业时,动火人、看火人、动火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液压站、高空、电缆隧道是否2人以上看火;灭火器、水桶是否配备齐全。

6

检查动火票填写规范情况,动火作业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须按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看火人详实(动火人、看火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应自己签名),动火措施严密可靠;根据动火等级,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7

检查动火票备案及返还情况。检查动火作业是否按要求备案;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看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人、看火人及动火负责人在《动火作业申请书》上签名确认,并将《二级动火作业申请书》返回被动火单位作业区,《特殊动火作业申书》、《一级动火作业申书》或《三级动火作业申请书》返回被动火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8

检查高空或者多层动火作业时,下部可燃物是否移至安全地点、地沟内是否存在油污,电缆及井坑是否用石棉布覆盖以防火花溅落;乙炔气瓶、丙烷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动火部位的下方。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1

检查配电室、电缆隧道安全出口、防火门、应急灯情况

2

检查电气设备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完好状态

3

检查电气设备区域火灾预案制定情况及演练情况

4

检查各区域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及完好状态

5

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是否按照国家规范中防火、防爆区域等级选型使用,严禁任意选用或更换

6

电气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7

检查电气设备及线路周围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

8

检查变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及电缆槽盒清洁情况;

9

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定期维护检查记录;检查现场是否存在老化、接触不良、发热等情况。

10

检查停用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切断电源;

11

检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热得快、电褥子、小太阳、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车充电的情况;

12

检查临时用电审批情况及消防安全措施制定情况;

13

检查配电柜、电缆、配电室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

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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