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利川讯报道,大年三十,忠路沙坪村一位秦姓先生,在上坟祭祖时候,不慎被火炮炸伤了手指,血流不止。
秦先生介绍,他在广州从事汽车销售,腊月末专程赶回家过年,在忠路集镇购买了一些鞭炮,没想到这些产品的引线太短了,当他点燃后,根本来不及甩掉,瞬间就爆炸了。
另据爆料,南坪乡云上村一位张姓村民同样是在腊月三十那天上坟时,右手两根指姆和脸颊被炸伤。爆料村民回忆说,张姓男子被火炮炸伤时,他也正在上坟,张姓男子告诉他,“这个火炮引线太短了,点然后根本来不及扔。”但是,张姓男子过年时买了好几盘大火炮,只有这一只出了问题。
边访边谈——
大年三十去上坟,被炸伤了,挺闹心的。
两起事件的当事人,都认为是火炮的“引线太短”,秦姓男子甚至于认为火炮的质量存在问题,并且向投诉,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过年放火炮、烟花,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传统节日——春节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古诗云,“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里的传统习俗,烘托出浓浓的“年味”,也给新春增添了无穷乐趣,然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在给节日增添了更多喜庆氛围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每一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
并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得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过度任性燃放烟花爆竹,其实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
由此,近年来,利川已经开始禁鞭,范围也在逐年扩大,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每一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故发生。究其原因,第一是这种由来已久的民俗,永远都有存在的空间,特别是在农村,就目前而言,一时半会是无法实现彻底禁鞭的;第二是在市场上流通的烟花爆竹,缺乏足够且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在火炮的质量方面,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对其引线的长度和燃烧时间,并无明文规定。
在无法彻底禁止之前,对烟花爆竹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也不失是一个办法之一。比如,对引线的标准,作出类似于导火线的严格规定;对火炮药量,进行严格的管控,不能够让火炮越来越大,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火炮,有的已经达到了五块钱一个,和手雷一般大小,可不能听之任之地任其野蛮发展;对流通的火爆,进行不定时的抽检,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销毁;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签订责任状,对于出售伪劣烟花爆竹者,吊销其销售资格,不留情面,不讲价钱……
而这些,其实都只能治标,如果想要治本,还是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对潜在的危险,需要有足够的敬畏,不要因为需求刺激而以身犯险,不要将喜庆的事情搞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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