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共享碧水蓝天
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再次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一、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成区范围为县驻地东至国道东环城区段、南至国道(原省道)南环城区段、西至国道(原省道)西环城区段、北至国道北环城区段和国道(原省道)北环城区段。
红框内为禁放区域
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七)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情奖励。举报。高唐县公安局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健康“杀手”。特别是冬季,通常会导致空气流动不畅,大气中的烟雾久久不能散去,如果长期吸入有害气体,极易引发人体呼吸系统疾病。
2
噪音污染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3
垃圾污染
鞭炮燃放产生大量的纸屑和残片,地上,车上,道路上,绿化带甚至附近住房的阳台上都会洒落一层,而且不易清扫,影响市容,极其难看。到春节、中元节,或者有出殡活动,环卫工人就什么都不用干,尽扫鞭炮屑了。如果清扫不及时,会飞得满街都是,碰到下雨天,人群一踩,便是一片泥泞。
4
安全隐患
在人流密集区和居住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和鞭炮炸伤。
在此提醒:烟花爆竹禁燃区内的市民,不要心怀侥幸去燃放烟花爆竹!来源:高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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