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
春节放、结婚放、乔迁放、开业放······
烟花爆竹总感觉能增加喜气
但是
为了天空更蔚蓝
空气更清新
环境更优美
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将近
公安机关将不断加大清查和处置力度
?砀城禁燃?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我县决定自年9月1日起,在城区及非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禁售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陇海路以西、中原路以东、新国道以南、良梨路以北;
非城区重点区域: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景区、林地、公园、绿地、苗圃、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和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二、禁放时间:全年全时段三、各镇(园区)、各社区(村居)委员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市民遵守本通告。
四、在禁放区内,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举办大型焰火活动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无视通告燃放、在人员流动或聚集区域燃放、多次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或拘留。
五、自年9月1日起,在禁放范围不得布设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场所。凡违反《通告》规定,仍在禁放范围内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查处。
六、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护人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禁放范围承办各类喜庆或者其他活动的经营者,要在显要位置张贴本通告,向消费者告知禁放规定,并积极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全县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
全县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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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查禁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市容卫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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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查禁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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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砀山县人民政府
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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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美好砀城
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即将迎来燃放烟花爆竹传统高峰期。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县有关烟花爆竹禁放精神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禁放范围、时间
禁放范围:1、城区:陇海路以西、中原路以东、新国道以南、良梨路以北;2、非城区重点区域: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景区、林地、公园、绿地、苗圃、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和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禁放时间: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酒店提供婚庆、殡仪服务等经营者承办活动时,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个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在禁放区内,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举办大型焰火活动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无视通告燃放、在人员流动或聚集区域燃放、多次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或拘留。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新时代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砀山县公安局
先后有多人因违规在禁燃区燃放
被公安机关处罚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蜀黍,听说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被拘,这是真的吗?是的,不允许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案例下面
蜀黍就为大家科普一下
燃放烟花爆竹的四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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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引发火灾在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劣质烟花爆竹可能会致人受伤,飞溅得到处都是的残留物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
02浪费资源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清理负担,严重浪费人力物力。
03噪音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们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04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当“禁燃令”真正内化于心
生活在砀山的每一个人不单是禁令的遵循者
更是美丽幸福新砀山的受益者,何乐而不为
岁末年初
历来是烟花爆竹的
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高发期
表达节日喜庆氛围有更多
其他方式来庆祝美好时刻
请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请大家严格遵守燃放规定
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从我做起
一起守护砀山的美好蓝天!
分享给朋友知道,别因犯错受处罚。
END